1月24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019年1月关于解除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罚的公告》。解除了4家处罚期限已到、已对相关问题完成整改、并验收合格的供应商的4起不良行为处罚。
4起不良行为中,处罚公示时间最早要追溯到2016年1月6日(2起),且处罚时间也最长,为3年。根据《国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第23条规定: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通过中介机构或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3年。这2家供应商自2016年01月06日,被取消所有物资类别中标资格3年。目前,因处理期已到,解除处理。
其余2起,因供应商问题整改验收合格,采购环节已应用,处理期已满,解除处理。这2起不良行为均不涉及电线电缆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