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是事关我国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紧迫任务。《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强调,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更好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这为电力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目标。
改革极大促进了电力事业发展。2002年,我国正式开启电力市场化改革,重组国有电力资产。改革破除了独家办电的体制束缚,从根本上改变了指令性计划体制和政企不分、厂网不分等问题,形成了多家中央发电企业,以及众多地方、外资、民营发电企业办电的多元化竞争格局。改革极大增强了电力企业活力,提高了电力供给能力,缓解了长期困扰我国发展的电力短缺问题。
2015年,面对市场交易机制缺失、价格关系没有理顺、煤电矛盾突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存在困难等问题,我国继续推进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加快电力市场建设,有序放开煤电上网电价和配售电业务。市场机制发挥了优化配置资源、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和保障电力供应的作用。
改革需要持续深化。“双碳”目标要求我们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但过程不会一帆风顺。2021年10月,“市场煤”“计划电”的价格机制导致飙涨的煤价无法有效传导至电力终端用户,部分地区电力紧张。近年来,新能源大规模发展,又出现过严重的“弃风”“弃光”问题,这些现象都与电力生产消费体制机制不合理密切相关。
电力体制改革是解决能源转型过程中各类主体间利益矛盾的重要手段。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已成为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经过多年探索创新,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初步完善,但仍跟不上能源转型变革的步伐。
谋未来,要健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体制机制。当前,我国能源低碳转型进入爬坡过坎攻坚期。作为全球最大的能源生产和消费国,我国要在推进现代化进程中实现“双碳”目标,更好完成保障能源安全与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两大任务,必须科学合理设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路径,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础上,有计划分步骤逐步降低传统能源比重。
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意味着各要素之间的结构关系和运行方式将发生深刻变革,机制创新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必然要求。下一步,要以适应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导向,深化电力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加强电力技术创新、市场机制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强电力交易品种间的衔接,完善新能源和新兴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机制。
电力系统是连接能源生产和消费、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的中心环节,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与此同时,电力体制改革涉及诸多难题,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只有立足基本国情,持续改革,稳步建立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体制机制,方能为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能源电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