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7月15日刊发文章《一个交易市场建设折射电力改革“加速度”》。文章称,《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7月1日起施行,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成立,长三角电力市场暨省市间电力互济交易启动……下半年伊始,一系列新动向表明,电力市场化改革正在加速。
自2015年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启动以来,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稳步推进,机制不断完善,规模快速扩大,绿电有序入市,有效促进了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和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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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建设稳步推进
“云南慧能售电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现货申报”“赛富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现货申报”……6月28日12时许,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大屏上数字翻滚,正在进行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交易。
经过加密,738家来自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等南方五省区的发电企业和用电企业,纷纷报出未来一天24小时电量买卖需求和期望出售价格。经过出清系统全自动的复杂运算,最终输出成交电量及价格。
“全区域现货交易均价314元/兆瓦时,比昨天高1分左右。”电力交易员陈灏说,出清价格升高,反映出高温天气下,市场对电力需求更大。发电企业将更有意愿发电,用电企业则要掂量着节省用电。电力现货市场实现了发电成本的有效传导,释放了真实的价格信号。
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电力难以大量储存,需要实时供需平衡。传统计划方式下,电价相对固定,难以反映出电力在特定时空中的真正价值。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被誉为“啃硬骨头的改革”开启,最大亮点是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开展有效竞争,着力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交易格局,形成适应市场要求的电价机制。
南方电网充当起“示范田”的角色,加快推进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体系建设:2016年,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成立,负责南方区域电力交易市场平台建设;2019年,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在全国率先开展结算试运行;2022年,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启动试运行,标志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率先在南方区域落地;2023年12月,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完成全域结算试运行,为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迈出关键一步。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近日发布的《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24》显示,2023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已在全国范围内常态化运行并持续增长。23个省份启动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反映实时电力供需的价格机制基本建立。辅助服务市场实现全覆盖,品种和主体进一步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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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配置更优化更绿色
中电联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电力市场累计注册经营主体74.3万家,同比增长23.9%,多元竞争主体格局初步形成。全国市场交易电量由2016年的1.1万亿千瓦时增长至2023年的5.6万亿千瓦时,在全社会用电量比重提升至61.4%,中长期交易电量占比超90%。今年1至5月,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超2.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8%。
市场交易规模迅速扩大的同时,优化配置资源效果也持续显现。对此,南方电网公司市场营销部电力市场管理经理王雪晋有深刻体会。据他介绍,自2017年起,南方电网连续7年的西电东送规模超过2000亿千瓦时。同时,实现疆电送粤、闽粤联网交易,乃至中国、老挝电力贸易,市场资源优化配置范围进一步扩大,多层次余缺调剂格局基本形成。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新能源进入电力市场节奏加快。今年前5个月,全国绿色电力(绿证)消费总量187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7%。
近日,在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绿电绿证平台,654家经营主体达成2482万张绿证交易,折合电量约248亿千瓦时。这是目前中国最大规模的单批绿证交易,也是广东首次与甘肃、宁夏、新疆等省份的新能源企业进行大规模的跨区域绿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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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新”而行改革迈入深水区
从2023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到今年相关部门多次表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信号不断释放。
7月1日,《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正式施行。这是正在组织编制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中的“1”,后续还将出台《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业内人士指出,当前电改成为能源安全与“双碳”转型两大战略的关键支点,推动新能源入市消纳、完善电力市场化改革等或是重点。
这从近期一些动作上可窥一斑。7月1日,长三角电力市场暨省市间电力互济交易启动,增加富余新能源消纳互济、富余需求侧可调节资源两个交易品种。7月2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市场管理委员会改组成立“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成为全国首个区域级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一些民营企业首次加入。
中电联常务副理事长杨昆建议,积极推动新能源稳妥有序进入市场,健全完善适应新能源快速发展的市场机制。同时,加强电-碳市场协同发展,加快“电-证-碳”耦合衔接机制建设,推进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各相关单位:
《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快构建碳足迹管理体系,发布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按照团体标准先行先试、逐步转化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的原则,研制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为积极响应号召,提升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水平,有效发挥标准对产业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助力企业辨识产品生命周期中主要温室气体排放过程,制定有效碳减排方案,实现绿色低碳转型。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现面向各单位征集产品碳足迹团体标准立项计划,具体征集要求如下:
一、团体标准征集范围
1.优先聚焦电力、煤炭、天然气、燃油、钢铁、电解铝、水泥、化肥、氢、石灰、玻璃、乙烯、合成氨、电石、甲醇、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光伏和电子电器等重点产品。
2.其他需要制定碳足迹团体标准的产品。
二、申报条件
各单位均有资格申报,申报数量不限
三、申报要求
1.填补本领域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空白。
2.申报单位应对标准制订的需求及必要性开展前期研究,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申请。
3.申报项目不应涉及国家秘密。
4.标准起草单位应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能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四、申报程序
1.计划申报团体标准的会员单位填写《产品碳足迹标准制订申请表》(附件1)、《中国节能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2)、《中国节能协会团体标准草案》(附件3)。
2.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团标申报材料进行查重,确定拟立项标准。
3.经立项公示后,项目单位应组建标准编写组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准制订并发布。
五、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见《产品碳足迹标准制订申请表》
附件
1.产品碳足迹标准制定申请表
2.中国节能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
3.中国节能协会团体标准草案
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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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